佘振清:有法可依是校车当前最紧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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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发生在甘肃省的严重校车事故再次将校车安全推到了公众面前。如何确保校车安全,保护祖国的花朵?仁者见智,智者见智。有些人提出了校车特权的想法。有人建议加强校车管理。有些人建议加快采购特殊校车...
为了解决校车安全问题,我们迫切需要做什么?为此,方得。记者采访了中国公路学会客车分会副秘书长佘振清。他认为有法可依是目前校车最迫切的问题。
减少校车事故最重要的是有法律可循
说到校车安全,校车本身的安全总是第一位的。《特殊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是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校车标准,自2001年7月1日起实施。标准已经存在。为什么校车的安全性仍然不能令人满意?
佘振清认为,现有的校车安全技术法规只是针对校车生产厂家的,运营中的校车规章制度还没有建立和完善,因此在道路上行驶的校车是否达标是一个潜在的问题。“中小学校车技术安全条件标准已经存在,但这一清单仅适用于制造和生产校车的企业。现在,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将使校车产品达到标准。然而,从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在中国运营的20多万辆校车中,真正达到校车标准的并不多。大多数所谓的“校车”都是经过改装的汽车或涂有黄色油漆的农用车。此外,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三轮车还可以作为校车。这种不合标准的村舍“校车”无疑是路上的一颗“不合时宜的炸弹”。随时都有爆炸的危险。如何保证儿童的生命安全?”
佘振清还告诉记者:“虽然汽车制造企业生产的校车符合标准,但运营单位往往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普通客车。在校车运营过程中,我国政府相关部门没有出台相应的校车运营管理办法或规定。目前,校车的运营管理仍处于“true/きだよ 0”阶段,处于不可依赖的状态。这导致营运单位对校车的安全缺乏关注,甚至漠不关心。”
关于如何规范校车运营,佘振清说:“校车运营管理最重要的一点是制定法律法规、规范运营规章或校车运营管理办法。制定法律法规的目的是为了明确责任,在发生事故时,应该清楚谁来管理,谁应该受到打击。对于这种监管,我认为有必要明确政府的监管责任;明确校车运营网络的标准化和建设;明确校车运营的财政补贴条件,规范校车运营管理;规范校车驾驶员的管理;明确校车运营的法律责任。”
你可以从外国经验中学习,但是特权车是不可取的
佘振卿对校车的特权有自己的看法。
“美国人对校车有这样的想法。坐在校车上的其中一个孩子很有可能成为美国未来的总统。因此,在美国驾驶校车有一定的特权。虽然美国人的这种想法有点夸张,但我们校车上的每一个中小学生长大后都有可能成为伟大的科学家。根据中国的国情,让校车享有特权是不现实的。例如,如果北京的校车在道路上享有特权,那么北京的交通状况可能会比现在每天在学校高峰期时还要糟糕。”
尽管佘振清认为校车优惠在中国并不适用,但国外的许多经验仍然值得借鉴。他介绍说:“在美国,驾驶校车的司机需要特殊训练;在日本,驾驶校车的司机必须是成熟的司机,而不是年轻司机和老司机;在泰国,校车司机是女性。国外校车运营的管理方法很多,值得借鉴。我们需要学习并结合我们自己的国情来决定它是否适合我们自己。例如,让校车在公交专用道上行驶,等等。,这是可以考虑的。”
校车是一项持续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中国现在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仅次于美国。可以说,中国政府“不缺钱”,但对校车的投资是否不足?
“我认为保证校车的运行,并不是说一千亿元或者两千亿元就能解决问题。校车是一个持续的项目,不是一次性的销售。你需要资金来购买一辆符合标准的校车,并且在以后的运营、管理和维护过程中需要资金支持。在今年10月举行的2011年重型车辆论坛上,我建议国家征收校车税。”何振青回答道。
此外,佘振清还告诉记者:“现在教育部已经在六个地方实施了校车试点项目,但是如果你仔细看,你会发现这六个地方实际上都有试点项目之前的市场,这不是国家专门做的。例如,在德清,一些企业已经把他们的产品卖给了这个地方,而且这个地方的校车运营很发达,所以教育部把它列为试点城市。因此,我认为校车试点应该是立体的,选择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区域代表进行试点,并根据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制度,这样才有样本实验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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