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新能源汽车发展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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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山东省政府发文,率先发布了《关于发展我国节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省级意见》,明确了“以电代电,以插电充电为辅”的充电替代服务技术路线,为山东省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推广和使用以及公司充电替代服务网络的建设和运营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和强大的动力。

根据实施意见,山东将优先发展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大力完善智能充电和更换服务网络。至2015年,山东全省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规模将达到5万辆,以电动汽车为主的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达到10万辆,山东各类充换电设施将超过3000个,到时将建成覆盖全省、布局合理、标准统一的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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