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共交通将优先推广新能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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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交通部发布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交通部明确指出,今后公共交通应优先推广新能源汽车,并在限购、限购和经营权等方面努力放宽对新能源汽车的限制。
意见认为,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的经营权应优先考虑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程度高的运输企业应倾斜或建立新能源汽车专用运输企业。我们将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不限制新能源汽车的购买,适当放宽新能源出租车的经营权指标。
针对推广困难
交通运输部在意见中指出,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将初具规模,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将达到30万辆;新能源汽车配套服务设施基本完善,新能源汽车运行效率和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事实上,自从新能源汽车推广以来,出现了很多困难,交通部的意见也集中在这些方面。
先充电很难。交通部建议,在旧城改造和新城规划建设中,结合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城市物流配送和邮政快递车辆的实际需求,积极寻求当地政府的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加快建设必要的收费和更换设施。对符合配置和建设条件的现有城市公交、出租车和城市物流配送站,结合实际需要,加快建设和完善收费和更换设施。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交通行业,如新能源汽车充电和更换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车辆租赁、电池租赁和回收服务等。
二是交通部将积极配合同级财政税务部门落实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从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积极配合同级财政、发展和改革部门,制定新能源汽车在本地区推广应用的扶持政策,在新能源汽车购买补贴、贷款利息补贴、运营补贴、基础设施维护收费和更换、推广应用宣传和科研补贴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要配合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改革,积极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将补贴金额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完成挂钩,形成鼓励新能源公交车应用、限制燃料公交车增长的机制。
此外,交通部还提出了改善新能源汽车运行的政策。新能源汽车优先获得城市公交和出租车运营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程度高的运输企业倾斜或成立新能源汽车专用运输企业。争取地方政府支持,无限制购买新能源汽车,适当放宽新能源出租车经营权指标。
本地保护模式有望被打破
早在2014年7月,《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就要求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最突出的是明确取消地方保护,在各地区实施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实施国家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进一步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监管。
从各地新能源推广政策来看,北京采取了1: 1的补贴政策。根据上海最新的补贴政策,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不仅可以享受国家和地方财政补贴,还可以免费获得政府捐赠的车牌。2014年10月,广州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生效。除了地方和中央1: 1的标准,它还要求增加建设充电桩,并规定新的建筑物应预留收费设施接口,按比例停车空间不低于18%。当深圳宣布限购时,它明确了每年10万的暂定目标,并按月发放。其中,20,000个指标仅针对电动汽车,采用抽签方式。
这一次,交通部在意见中提出,要争取当地人民政府的支持,无限制地购买新能源汽车。目前,虽然各地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但政策差别很大。例如,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在某些地区不能享受补贴,补贴标准因地而异。未来,在相关部门的推动下,新能源汽车推广面临的地方保护格局有望被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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