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汽车反垄断调查展开:包括韩系轮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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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奥迪、克莱斯勒、奔驰等汽车品牌相继被处罚后,汽车行业的反垄断又迈出了一步。
9月10日上午,广东省发改委宣布对东风日产及其经销商的汽车垄断案进行行政处罚,对东风日产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罚款1.233亿元,对广州17家经销商罚款1912万元,共计1.4242亿元。东风日产垄断行为罚款金额已成为汽车行业仅次于奔驰和奥迪的第三大单品牌罚款,多达17家区域经销商的集体处罚幅度较大,是汽车反垄断领域对经销商处罚的最大规模。
事实上,早在去年9月,国家发改委在反垄断调查新闻发布会上披露克莱斯勒和奥迪垄断案件处罚公告时,就表示已经对奔驰和另一家位于广东的日本汽车企业立案调查。显然,当时没有透露品牌名称的广东日本汽车公司指的是东风日产。
截至目前,汽车行业垄断行为的处罚金额已超过20亿元,在此背后,汽车领域反垄断执法部门的调查仍在加速进行。目前,包括一家韩国轮胎企业和一家整车企业在内的许多配件企业正在接受调查。一位接近反垄断执法部门的消息人士向《中国时报》记者透露。
事实很清楚
调查始于去年8月。经过近一年的调查,案件事实清楚,过程完整,并达到了可以公布的节点。参与东风日产垄断调查的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的一名人士表示。这意味着,继奥迪、克莱斯勒和奔驰之后,东风日产已成为第四家因垄断行为受到处罚的汽车企业。
与以往汽车企业的垄断行为类似,东风日产的垄断行为主要表现在其经销商的纵向垄断行为上。
2012年至2014年7月,东风日产通过发布商业法规、价格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严格限制广东省经销商的网上、电话和营业厅报价及最终成交价格,并对2013年违反价格管理办法的广州经销商进行处罚。9月10日,广东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披露。
根据《反垄断法》第14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对手达成垄断协议,包括确定向第三方转售商品的价格和限制向第三方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汽车企业就汽车向区域经销商的固定转售价格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排斥和限制了相关市场的竞争,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9月10日,长期关注反垄断领域的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魏世英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此外,东风日产在广州的区域经销商也参与了横向垄断。在去年8月广东省发改委对东风日产及其经销商的调查中,东风日产广州经销商以价格联盟形式的违法行为逐渐浮出水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披露,2012年4月至2014年7月,在东风日产广州区域合作协会的组织下,广州区域经销商召开了多次会议,达成并实施了相关车型价格垄断协议。
根据《反垄断法》第13条,禁止竞争性经营者操纵或改变商品价格、分割销售市场或抵制交易。区域合作讨论价格和确定区域价格的做法本身就是一种横向垄断。在魏时珍看来,总的来说,经销商层面的区域合作协会的价格联盟往往涉及到汽车制造商的参与或默许。如果整车企业和销售商之间存在横向和纵向的混合垄断行为,将加剧和消除限制竞争的叠加效应,这也是垄断行为判断中影响和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形之一。
然而,记者了解到,由于东风日产积极配合调查和积极整改措施,广州经销商也停止了价格谈判,取消了价格协议。为此,在反垄断调查和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执法过程中,考虑了宽严相济的规定。最后,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对东风日产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的3%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1.233亿元;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经销商将被处以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2%-4%的罚款,罚款金额为1912万元。此前,奥迪、克莱斯勒、奔驰及其经销商受到1%-7%的处罚。
完美的规则
现有的反垄断法律体系正在逐步完善,国家反垄断执法部门正在大力规范和整顿汽车行业的垄断行为。
今年6月12日,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垄断执法部门宣布第一部汽车行业反垄断指南正式发布后,汽车反垄断指南筹备小组向全国的汽车企业、零部件集团、供应商和经销商进行了第一轮问卷调查。随后,在8月7日举行的汽车反垄断指南第二次起草会议上,主流汽车企业包括奔驰、宝马、奥迪、大众、通用、吉利、比亚迪,大型跨国零部件制造商如博世、马勒,经销商集团如中化、李星星、广汇等都出席了会议,就汽车反垄断展开了激烈的意见碰撞。
中国社会科学院参与起草该指南的副研究员苏华表示,客观上需要进一步优化反垄断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反垄断法豁免条款的基本设计更适用于横向协议。纵向协议的实质性规则和免责规则需要分别进一步建立和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石建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目前的反垄断法律制度只在纵向限制方面规定了与价格相关的行为,但实际上,在汽车销售过程中,还包括了数量、区域、市场划分等非价格垄断行为,需要通过指引进一步细化。
在某种程度上,不完善的法律制度也使得汽车公司不清楚自己的行为是否是垄断。目前,大多数汽车企业在认识上存在一些偏差。苏华承认,令许多制造商困惑的是,经销商的最高限价并非不可能,但最高限价不能在实际执行中转化为固定转售价格或有限最低转售价格。该指南将对纵向价格问题给予详细指导,并解释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执法理念,以便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合规性确定性。
然而,苏华也承认他不能把所有的问题都放进反垄断的篮子里。苏华认为,《反垄断法》禁止的低于成本价销售是基于经营者在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前提;《价格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也禁止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但构成要件和处罚规则不同。汽车制造商和经销商应比较这三部法律的规定,以判断经销商低价出售汽车和其他具体情况是否违法,以及违反了哪些法律。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垄断执法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也承认,该指南并非万能,不可能解决目前中国汽车市场面临的所有问题。指南需要解决反垄断法的相关问题。一是澄清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关切,二是建立竞争秩序,保护汽车市场的竞争。
继续打老虎
在过去的两年里,汽车行业出现了一些垄断问题。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不可能通过罚款来达到反垄断立法的目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垄断局的人坦率地告诉记者。在这种思路下,汽车行业的反垄断将进一步渗透到后续罚款背后的整个产业结构中。
汽车行业的反垄断调查仍在深入进行中。经过一系列反垄断处罚后,仍有许多配件企业和汽车企业处于新一轮调查之中。9月10日,一位消息人士告诉我们的记者。
一家韩国轮胎公司受到了调查,但这不是唯一的一家。国内市场上许多领先的零部件公司正在同时接受调查。上述消息透露给了我们的记者。虽然涉案企业的具体名称仍处于保密阶段,无法公布,但与此前12家日本零部件企业集体申请罚款相比,新一轮零部件企业调查的规模不可低估。
特别报道:汽车反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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